認識三芝-地方學系列之三芝史前文化與類型
史前遺址與文化
史前文化是北海岸地方學裡面很重要的一環,可惜的是目前能夠取得比較多的資訊大概只有八里淡水和三芝,其中三芝和八里是目前因為有在上課,所以有做史前文化的比較。
目前比較難做的一部分,就是怎麼樣把史前的人群銜接到清朝的番社。所以地方學的史前文化有幾個區塊要做。
第一是史前遺址的確認,當然這全靠人類學的學者專家們提供的資料。
第二就是從現有的番社位置資料去尋找與番社臨近的遺址位置。
第三在從番社的確認位置去了解現今所留下來的地名彼此之間的關係
至於史前人類的生活習慣,那就直接從西班牙人和荷蘭人所留下來的文書資料做一部分的了解,畢竟當年西班牙神父所寫的資料還是很有限,不過已經夠用了
每當我從書本、雜誌、電視、網路看到史前文化的時候,就會聯想到很久很久以前的年代,那時候曾經有一群人往來住在三芝這塊土地上,這些人不見得是綿延不斷的居住在同一個地方,最早的居民是像游牧民族一樣到處停留居住,根據凡住過必留下痕跡的定理,他們居住的地方就是現在稱的遺址。從日領臺以來一直到民國90年代,有為數不少的專家學者,在三芝挖掘了許許多多的遺址,也提供了我們對於史前這一群人能夠有一個初步了解的知識,到目前為止三芝最早的遺址是大坌坑文化晚期,接下來是訊塘埔文化、圓山文化、植物園文化以及最接近的十三行文化,這些不同的文化層次,說明了幾千年來這確實是有一群人在三芝這塊土地上不停的流動居住者。如果從時間的角度來看,最接近我們的十三行文化晚期結束在大約是400年前,也就是西班牙人第一次來到北海岸的時候那時候透過神父和史前居民的互動、觀察和記錄,讓我們對最後的史前居民,有一個初步的了解。這些史前的居民,其實就是我們清朝時候各個番社的前身。
從遺址裡面挖掘到的各種陶器石器甚至於遺骸以及貝殼、獸骨等等,加以分門別類的判斷與比較,這時候就可以決定遺址的相對年代,當然最好的判斷方式就是用有機物質的碳14鑑定,從人、動物的骨頭以及燒過的木炭和貝殼都是很好的取樣標本,這種比較準確的定位年代方式,有助於各個了解各個時期的人生活模式,如果樣本和絕對年代都足夠的時候,就能夠確定所謂的文化年代。反之只能從陶器和石器來判斷的時候就稱為類型,例如三芝的番社後類型,這個類型年代約為植物園文化晚期,但是和植物園文化有差異性,因為沒有足夠的絕對年代標準,所以無法變稱為文化。又如更早期的老崩山類型,發現的時間非常的早,三芝和石門的老崩山都有發現,也是因為沒有絕對年代,所以在八里的訊塘埔遺址發掘之後,依據那裡的絕對年代命名為「訊塘埔文化」。
或許我們會問既然三芝有那麼多遺址,那麼從這些遺址發掘到的史前遺物,到底放在哪裡?目前只能說,大概都是在那些研究機構裡面,不管是中央研究院也好或者是台大人類學系以及一些業餘的考古學愛好者,挖掘之後自然都是放在他們那裡保管,所以我們要去看遺物真的是很困難。十幾年來我也曾經在三芝的海邊,從有限的資料去判斷遺址的所在地,然後去尋找這些遺物,但是能夠找到的真的不多目前只有十幾件陶、石器標本。這樣子無目的的去找確實是一種下下之策,之前在社寮港做田調的時候,就聽過當地耆老說他們在整修房子的時候,就有人希望他們把從地底下挖出來的這些石頭陶片,通通都好洗乾淨裝在袋子裡面秤斤的買去,這種方式似乎省事多了。
史前文化
一個地方的文史紀錄,可以依據文字紀錄的有無,區分為「史前時代」與「歷史時代」。尚未有文字記載的時期,稱為史前時代;有了文字紀錄以後的時期,則稱為歷史時代。先決條件是這個地方要有挖掘到一些遺址,另外就是文字記載,至於甚麼人用哪一種文字,就因地而異了,例如北海岸就有西班牙人、荷蘭人、漢人、日本人留下來的文字記載。又從遺址出土的物件、經過科學鑑定得到的絕對年代,可以再區分成不同範圍的年代,這時後如果物件特性明顯,就稱做史前文化。如果遺址出土物件數量雖然多可是無法訂定絕對年代,然而又能比對其中的差異性,就稱為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