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三芝生態篇
有一位朋友參加活動,中有一項目是體驗「鍬形蟲標本製作DIY」。回來後寫信給我,內容如下:
「我的心裡很納悶,這些蟲的標本從哪裡來?三芝鄉的鍬形蟲們,以及我們相生相存的山林生態環境撐得住多久的屠殺?我們當然可以把製作昆蟲標本的方法帶回學校進行教學,然後當孩子長大或許也可以利用這項專長謀生,但是我仍然不明白到底推廣生態旅遊採用製作昆蟲標本的方式,這是本末倒置還是理所當然呢?」
「生態旅遊」是什碗糕?
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在綜合了國內、外學者的意見後,於2003年底提出的「生態旅遊白皮書」中進一步定義生態旅遊為:「一種在自然地區所進行的旅遊形式,強調生態保育的觀念,並以永續發展為最終目標」。以兼顧國家公園的保育與發展的前提下,教育遊客秉持著尊重自然、尊重當地居民的態度,並且提供遊客直接參與環境保育行動的機會,在積極貢獻的過程中,得以從大自然獲得喜悅、知識、與啟發。
為了讓大眾更清楚了解生態旅遊的定義,「生態旅遊白皮書」中提出了生態旅遊辨別的8項原則,如果有任何一項答案是否定的,就不算是生態旅遊了。
(一)必須採用低環境衝擊之營宿與休閒活動方式
(二)必須限制到此區域之遊客量(不論是團體大小或參觀團體數目)
(三)必須支持當地的自然資源與人文保育工作
(四)必須儘量使用當地居民之服務與載具
(五)必須提供遊客以自然體驗為旅遊重點的遊程
(六)必須聘用瞭解當地自然文化之解說員
(七)必須確保野生動植物不被干擾、環境不被破壞
(八)必須尊重當地居民的傳統文化及生活隱私
再看
在國際生態旅遊協會(The Ecotourism Society)及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的大力推動下,明確的將生態旅遊定義為:「生態旅遊是一種負責任的旅遊,顧及環境保育,並維護地方住民的福利
基本上這不是「本末倒置」或是「理所當然」的問題,是我們定義生態旅遊時,只追求外來者的消費而無視於地方居民對環境的消耗。
因為我們的教育是要小朋友分辨「牛屎龜和鍬形蟲」有何不同?而不知道牠的生存,也是維護地方住民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