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三芝-古道要定義嗎?
其實古道並不是專有名詞,不是某些特定的路段才稱做古道。當然根據學者專家的研究提出的定義有很多,不過基本上對我而言,古道指的就是對當地人的一條有意義的道路,可能是一個聚落與聚落之間的聯繫道路,或者是一條產業道路。
在北海岸的許多古道,因為田調的口述資料而被有計劃的發掘,加上特定的公益社團「藍天」的清理,許多有意義的古道已經不需要我們去披荊斬棘的挖覺。
當然在挖掘的過程當中,就會發現有一些路段已經因為人為的因素,整個地表被改變了,當然如果只是單純的開墾過程或許還可以走過去,可是如果是作為其他用途,這時候可能這一段就完全不見了,又因為要通過的土地是私人土地,甚至於是新的大型建物,這時候就要考慮如何走另外一條替代道路,這一小段的改變是必需的,當然這一小段算不算古道?對我而言算因為如果持續有人的在這邊出入,那麼百年之後藍天所開闢的新路徑也是一條古道。或許我們可以思考現在看到許多地方新開闢的步道,百年之後也是一條古道。
走等高線是我們現在的人已經有路了,所以就會想以前的人為什麼不走等高線,這樣比較不會耗損體力。古道並不是很單純的一條道路,從甲地到乙地,除了克服地形之外,常常是由許多條聚落之間的路段銜接起來。這些路段不是唯一的單方向,會有很多叉路到別的聚落或通往某地方,如此一來選擇最接近的路徑就是古道的開始,如果只是單純人的出入可能還算單純簡單,但是當年這些路徑的開闢時,功能性是要能挑重物走,加上山區多雨,利用現地的石頭鋪成石板道經久耐用,這樣子古道就開始形成了。這些石板道很有可能是聚落旁邊到自己田園的一條小徑,可能很短數十公尺甚至百公尺而已,要不要定義為古道,不是我們外來的人能決定,因為畢竟那一條路是那個聚落的人所使用,真正的意義只有他們了解。
古道也是可以定義的,例如:
楊南郡先生為古道下的定義:一定要有百年以上的歷史,而且出現於清朝之前者,包含有歷史遺跡等等。
首先進行魚路古道調查的植物學家李瑞宗先生,更嚴格的給予歷史文化的定位。李先生認為一條道路至少要二十公里以上,而且大多具有完整的歷史人文條件,才能定義為古道。
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yberfair2005/bcpsbbb/1-4.htm
具有國家級的歷史意義與國家級景觀的古道。
淡蘭古道
淡基橫斷古道
北路:蘇花古道
中路:八通關古道
南路:崑崙坳古道
合歡聯絡古道
景錐麓古道
能高越古道
摘自/陽明山國家公園全區古道調查/李瑞宗